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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商偷吃 反咬妻揮霍訴離

 
長年在馬來西亞經商的汪姓男子,聲稱自己縮衣節食一套衣服穿八年,但妻子揮霍無度每月生活費五十萬元,還花一億四千多萬元買豪宅,導致他負債累累訴請離婚;但汪妻反指丈夫人不在台灣,卻買一堆百萬名車停車庫,甚至跟秘書搞外遇,對方還跨海打電話嗆聲,士林地院採信汪妻與小孩的證詞,駁回汪男的離婚請求。
據了解,汪男接手家族企業,專門生產塑膠、金屬製品,在馬來西亞及中國都設有分公司,全球共有超過一千五百名員工,資本額破億元,在業界頗具知名度。

控妻買億元豪宅
汪男控訴,他在馬來西亞縮衣節食,每天生活費不到百元台幣,但在台灣的妻子耗資一億四千多萬元買豪宅,還每月跟他要五十萬元生活費,他實在忍無可忍,希望法官准許離婚。
汪妻反控,丈夫曾花六十萬元訂製高級西裝,在馬來西亞出入有保鑣、司機與秘書伺候,往返台馬兩國必搭乘頭等艙,而且常年不在台灣,卻在台灣購置賓士、BMW名車代步。
汪妻指出,曾有自稱是丈夫祕書的女子,跨海打電話嗆聲「是你老公離不開我」;兩人兒子也證稱,曾看見父親講電話很神秘、買禮品,疑似另交新女友。

夫須負較大責任
士林地院認為,汪男自願每月給五十萬元生活費,且汪妻確有買不動產並非侵占或挪用,雖汪妻及子女證詞無法直接認定汪男有外遇,但顯非胡亂指控,因此汪男要對夫妻感情破裂負較大責任,無權要求離婚,可上訴。